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复审再胜 获赔5.386亿美元

  5月25日消息,据外媒报道,大约在6年前,美国一个联邦陪审团裁定三星侵犯苹果智能手机iPhone的五项专利设计,并要求三星赔付10亿美元。三星曾就此多次上诉,今天重新审理此案的陪审团就损害赔偿部分达成一致意见,将这个数字修改为5.386亿美元。

  苹果诉三星侵权案始于2011年4月份,当时苹果指控三星的某些智能手机侵犯了包括专利和商标在内的iPhone创新。2012年8月,美国法庭裁定苹果获胜,并获得最初10.49亿美元的损害赔偿,但随后双方又因法律问题和损害赔偿分歧而被迫重回法庭。在第一次裁决之后,三星向苹果支付了5.48亿美元赔偿金,另有约3.99亿美元悬而未决。

  在最近的重审中,关键问题始终围绕着“工业产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这个定义。具体来说,在计算苹果所遭受的损失时,是应该依据三星侵权的五项iPhone专利的具体价值计算,还是包含这些创新的手机总价值计算。

  如果一款售价600美元的手机包含300美元的侵犯苹果专利配件,三星可能会辩称,它只为苹果造成了300美元的部分损失。而苹果可能会说,其300美元的创新帮助三星卖出了价值600美元的手机。

  2016年12月份,美国最高法院将此案驳回给低级联邦法院重新审理,以确定整部手机或其组件是否为独立的“工业产品”。2017年10月,美国一个联邦法院下令对这一问题进行陪审团复审,并使用了包含四个因素的新标准:

  1)原告(苹果)设计专利囊括的范围,包括图纸和书面内容描述;

  2)产品整体设计的相对显著度;

  3)从概念上来说,设计是否与产品整体截然不同;

  4)专利设计和产品其余部分之间的物理关系,包括设计是否属于用户或卖方可以从整体产品上拆卸的独立部件,设计是否体现在可与产品其余部件分离的组件上,以及组件是否可以单独出售。

  令人毫不奇怪的是,苹果和三星都将其损害赔偿的标准两极化,以说服陪审团寻找中间平衡。三星提出的赔偿为2800万美元,而苹果则索赔10亿美元,宣称三星曾数亿次乃至数十亿次侵犯其专利。

  陪审团的裁决包括三星对侵犯苹果设计专利赔偿533316606美元,侵犯其实用专利赔偿5325050美元,总计超过5.386亿美元。这一数字大致处于两家公司赔付标准的中间位置,但高于最初在重审时设定的3.99亿美元,这意味着苹果取得了胜利。

  裁决发布后,苹果在声明中表示:“三星公然抄袭了我们的设计,这是事实。我们十分感谢陪审团的服务,他们同意三星应该为抄袭我们的产品设计付出代价。”

  三星回应称:“今天的设计专利损害赔偿裁决有利于三星。我们会考虑所有的选择,以获得不影响创造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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