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可跨区域管理浙江省内重大案件

  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9月8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分别在杭州、宁波两地正式挂牌成立。
  
  上述2法庭挂牌运行后,将各自跨行政区域管理浙江省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
  
  其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管辖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6市辖区。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这跨区管辖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5市。

  近年来,浙江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内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注册商标数量等均位居全国前列,已经成为我国创业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大省。
  
  但同时,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相关的案件大量涌现,司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也不断增长。
  
  据浙江法院系统统计,近5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6万余件,占长三角地区案件总量的51.3%;其中专利8364件,占到全国法院收案总数的1/6,共涉及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1759家,案件标的总金额达到7.2亿元。

  虽然浙江11家中院有10家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但由于专利案件管辖分布相对分散,各家法院受理专利案件数量均不饱和,原有设置不利于技术类案件审判经验的总结和专业法官的培养,也不利于建设优质高效解决纠纷的司法体系。

  对此,长期以来,代表委员、工商界人士等社会各界对建立知产专门审判机构的呼声也极其强烈。

  今年8月,经申请,最高法院最终批复同意在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分别内设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体制。

  9月8日起,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和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将在自己负责的跨区管辖范围内,对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在内的共计5类案件的审理。

  据了解,为方便当事人,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均设立了专门的立案专窗,并推出跨域立案服务和智慧庭审系统,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把起诉状交到法庭,并网上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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