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万余件

  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会议上表示。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浙江行”媒体见面会日前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见面会并讲话,她首先介绍了201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状况。她指出,201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主要体现在:

  一是推进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创新发展。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23059件,同比上升11.68%。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09386件,审结101324件,同比分别上升14.51%和7.22%;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9839件,审结10926件,同比分别为基本持平和上升123.57%;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0975件,审结10809件,同比均为基本持平。刑事生效判决人数12741人。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3%以上,二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28%以上,纠纷化解效果明显。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体制机制。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法官员额制度、落实主审法官负责制度,逐步建立了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绩效评价体系。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6个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进行了“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最高人民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研究形成“三合一”改革的具体意见,并计划在近期全面推行。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保障公正高效司法。人民法院高度关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审判经验,统一司法裁判标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四是加强司法公开,优化司法保护环境。截至2015年底,全国法院上网公开的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已达15.4万余份。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知识产权国际领域的舆论热点,拓展对外交流渠道,主动参与对话交流,宣讲中国故事,表达意见诉求,发出中国声音,推动改善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博弈环境,维护国家民族利益。

  陶凯元指出,201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制度,整合并形成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合力,强化司法主导作用;要重点加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诉前禁令、诉讼证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论证起草工作;要及时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标准与专利、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问题研究;要继续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对话交流,坚持不懈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革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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