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开局良好 受理案件数突破万件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首批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自2014年底相继设立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探索的每一步都备受关注。
“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展示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到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实现了良好开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在9月9日的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说。
实行司法责任制,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形成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据介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的人员机构和硬件建设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项司法改革逐步落地生根。截至8月20日,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过万件。
案子多 人手少
拟建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王闯介绍,目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的人员、机构、硬件建设的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首批人员选任基本到位。
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主审法官员额30名,首批选任22名法官(不含院长1名、副院长2名);首批选任法官助理39名,聘任制书记员29名,司法行政人员12名。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因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未单独确定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员额,首批选任10名法官(不含院长1名、副院长1名、庭长2名);选任助理审判员5名,司法辅助人员6名。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主审法院员额30名,首批选任主审法官10名(不含院长1名、副院长2名),选任法官助理及行政人员60名。
近些年来,全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数据表明,2008年到2012年平均年增长率是37.6%,这是其他普通民事案件增速的5.5倍。由于三家知识产权法院首批选任法官人数有限,案件审判压力较大。”王闯说。
王闯透露,最高法院正在积极与中央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北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第二批主审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选任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将于近期完成。
同时,最高法院日前出台了两个规定,包括知识产权法院在内的法院将定期接收在校的法律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并定期接收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来参与法律研修。
为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王闯认为不能光增加员额,从外部引入资源,还要从自身内部方面挖掘潜力。这主要是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具体来说,第一要进一步做好繁简分流,案件该长则长,该短则短。第二要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的制度优势,进而帮助法官解决技术事实的难题问题,让知产法官将绝大多数的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法律适用问题上,提高审判效率。”王闯说。
专业审判各具特色
案件审判始终是第一要务
北京音乐厅数年来一直以“打开音乐之门”为名义举办演出活动。北京音乐厅原总经理钱程在任期间,申请注册了“打开音乐之门”文字商标。离职后,钱程以北京音乐厅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西城法院一审认为,北京音乐厅在钱程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已在同一种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钱程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北京音乐厅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涉案商标,钱程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钱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在使用“打开音乐之门”标识的一系列演出及宣传活动中,对外宣称的主体均为北京音乐厅,该标识与北京音乐厅之间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固定的联系,北京音乐厅的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成立,其对“打开音乐之门”的使用不构成侵权。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这起案件涉及新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法院判决依法维护了北京音乐厅近12年来持续使用的“打开音乐之门”这一品牌,合理平衡了商标在先使用者与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利益。
据最高法院统计显示,截至8月20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总计10795件。然而,各家知识产权法院所受理案件类型比重又各不相同,各具特色。
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595件,(一审案件5622件,二审案件973件),行政案件比重大,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占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三以上;涉外案件较多,占一审案件总量的39.4%。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52件(一审案件612件,二审案件440件),著作权案件所占比重较大,超过案件总量的二分之一。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48件(一审案件1842件,二审案件1306件),专利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占一审案件总量的90.99%,占案件总量的53.24%。
另外,截至8月20日,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各类案件4160件。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2348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409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1403件。北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人均结案数超过100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数量较多,如首例商标同日申请注册行政纠纷案、新《商标法》实施后首例商标代理机构涉嫌恶意抢注商标行政纠纷案等,这些都需要通过研究确定审判思路和标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说。
2014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同年12月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承担的职能有所不同。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以审理专利商标等行政授权确权案件为主,兼顾审理民事案件;广州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则以审理专利等民事侵权案件为主,不审理专利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审判权运行机制更合理
在知识产权法院,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比如,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权力分配,等等。按照精简、高效、扁平化的原则,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内设机构数量比一般法院大幅减少。
“广州知产法院设立综合办公室,整体负责原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办、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行装科、教育培训科、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等多部门负责的工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吴振说,从目前运行情况看,综合办公室的设立有效减少了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杜绝了部门间的相互推诿,提高了办事效率。
在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更加高效、规范的同时,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理效率明显提高。据最高法统计,截至8月20日,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各类案件4160件。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2348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409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1403件。
“我们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有多个争议焦点的复杂情况,打破固有的全案按照法庭调查和辩论两个阶段进行的程序,以每一个争议焦点的审理为一个环节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说,这样就使当事人陈述事实与辩论观点一气呵成,突出每个争议焦点审理的完整性,增强庭审的针对性,有效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审判效率。
按照审级设置,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属于中级法院审级,既是初审法院,又是上诉法院;既审理民事案件,又审理行政案件。同时,与普通法院相比,知识产权法院司法辖区则跨越了行政区划,这样设计更增强了知识产权法院的独立性和超然性。
此外,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分别打造出知识产权审判新亮点,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影响力正进一步提升。例如,最高法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大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这是全国法院首家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服务上海科技(7.39, -0.39, -5.01%)创新中心建设。“我们制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技创新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吴偕林说,该院还与上海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在园区挂牌成立“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为推动园区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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