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审理苹果因“小i机器人”专利无效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
10月16日下午消息,苹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6日下午2点在北京高院15号法庭开庭。原告、被告及小i机器人三方进行2个多小时庭审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2012年6月,智臻公司(小i机器人)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苹果Siri侵犯了该公司智能语音系统“小i机器人”此前获得的授权专利。而苹果公司方面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认定“小i机器人”的专利权无效。2013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苹果公司表示不服,将复审委诉至北京一中院。
2013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为推翻这一决定,苹果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行政诉讼,希望撤销此前作出的专利有效决定。
今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苹果公司行政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并在今年7月作出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苹果公司败诉,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此前作出的专利有效裁定。随后,苹果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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