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因专利侵权被判赔4.66亿美元

  10月2日,荷兰皇家飞利浦因专利侵权被美国内华达州的陪审团判赔4.66亿美元,这是迄今本年度陪审团确定的第三大赔偿额。飞利浦表示不公平,因为相关技术是自己发明的。

  据查,该案原告是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Masimo公司,于2009年对飞利浦提起诉讼,涉及的专利技术为利用光吸收测量血氧量和脉搏率的指尖设备,专利分别为US6263222 和US7215984。

  在两周的审判期间,飞利浦辩称,自己的脉搏氧饱和度仪确实使用了有关发明,但Masimo的专利因在技术上显而易见而应属于无效专利,但8名陪审员不同意此观点。

  飞利浦同时也用自己的专利US6725074提出了反诉,但也被陪审团驳回。

  飞利浦表示对陪审团的判决深表失望,并对判定的金额级别感到震惊,将对美国法庭作出的专利侵权案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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