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为贯彻落实《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2年至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首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现培育期已届满。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和《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社作为第三方组织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评鉴活动,对首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培育期间工作成效进行评鉴。
为做好评鉴工作,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法律届、学术届、企业届等各方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从加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益和打造服务品牌等方面综合考察培育单位工作成效。再经培育单位自查总结、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初步评价、专家委员会函评和现场评鉴等多个环节。
我所张一平副所长赴北京向专家评鉴团介绍了我所自2012年成功入选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以来,培育期间的开展情况及培育成果,获得专家评鉴团的好评。专家评鉴团最终确定了46家培育单位,其中专利代理机构20家,我所成功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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