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公司就伟哥用途专利无效裁决提起行政诉讼
9月28日,辉瑞公司就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今年7月5日对“万艾可”用途专利作出的无效决定,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一上诉是辉瑞为重获万艾可在中国专利权而采取的双管齐下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是10月5日。在辉瑞将采取法律途径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同时,它还于9月8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要求后者重新考虑其决定的请求。 
辉瑞公司的“万艾可”2000年进入中国,200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辉瑞对“伟哥”的主要成分“西地那非”的用途拥有专利权,保护期到2014年。可是后来,鸿淘茂药业有限公司和联想药业等国内13家制药企业和一个自然人对此提出异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今年7月,推翻了辉瑞公司2001年对万艾可的主要成份拘掾酸西地那非(sildenafilcitrate)的使用所获得的专利权,其理由是辉瑞正式的专利说明书不符合技术性标准。“万艾可”的用途专利目前依法仍然有效,其最终的效力将取决于法院的终审判决。 
辉瑞中国总经理安高博9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辉瑞公司提起该行政诉讼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对诉讼结果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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