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能否规避, 专利文件撰写质量是关键

  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提交的专利申请越来越多,家电、信息技术、医药等技术领域的国内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越来越受限制,被国际巨头的众多专利层层包围。但国际巨头的专利战略对中国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会。关键是企业运用他人的专利和自己的专利来经营企业,如何规避专利“陷阱”。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王景林经过多年的专利研究和实战经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其中的机关。

在竞争对手的棋盘上提前布阵

  专利法不是为了限制竞争而是为了促进竞争。中国企业往往在国际巨头的专利战略面前束手无策,事实上,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专利越多,其公开的技术也就越多,正如围棋布局,跨国公司通过专利的方式其布阵已经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完全可以针对其布子来实施突围战略。

  在他人专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规避专利的保护范围就是一种很好的办法。事实上很多技术性的专利无非是涉及到曲柄、滑块、齿轮、皮带、涡轮、轴承、密封等,可以实现各种功能。专利保护的是知识产权但并不保护知识,同样也不保护发明的灵感。只要把国外的专利技术吃透了,完全可以在其基础上进行改进,进行进一步发明。

  知识不等于有产权的知识,目前国内很多人都混淆这两个概念。有没有产权要看其专利文本,看其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看其向公众公开的是什么,如果是其知识,但其没有要求保护,或者其要求保护了,但其专利文本有瑕疵不能支持其主张,还是免责。

  中国企业在跨国公司的专利战略面前不能坐以待毙,而应以攻为守。正如下一盘棋,跨国公司在棋盘上已经落子,其策略和软肋也就一览无余了。了解了对手的发展方向,就可以在其前进的路线上准确布棋,既可以抑制其扩张,也可以为将来与其讨价还价打下基础。中国企业申请专利方面贵在精,包括保护自身经济增长点上的发明成果、提交阻止竞争对手进一步市场扩张的专利、在竞争对手将要开发的领域申请基础性专利、在竞争对手薄弱的环节申请专利、在与竞争对手配套的技术上申请专利、在竞争对手技术的可能改进方面申请专利等。申请专利的数量不是越多越好,关键是定位要准。

如何应对专利诉讼

  跨国公司采取专利战略,使得中国很多企业陷入了专利的“陷阱”在诉讼中吃了亏。DVD事件中,中国企业赔了几亿元,在王景林看来,这是因为中国企业缺乏专利的知识和经验,同时也缺乏应对专利诉讼的经验。

  目前,很多跨国公司为了加强专利保护,把一项技术由多项专利从各个角度进行保护或者在某个技术链上各个环节进行保护,形成“专利池”或者“专利阵”。这对于国内企业来说,似乎突围会更难。虽然国际巨头们编织了一张专利网,但中国企业只要仔细研究,就有可能将“专利网”中的一个环节剪断,安全脱险。例如,对于同一个问题,专利权人可能在一个专利和另外一个专利中说法相矛盾,如果中国企业找到这样的“漏洞”则两个专利都不能用,从而使“被控专利侵权者”免责。

  中国企业在专利纠纷的应诉中往往有一个误区,认为提供的证据越多越好。事实上,如果准备宣告一专利无效,提供一个有力度的证据就够了。“证据”多了等于让对方知道,其实根本就没有合适证据,更不利于后续的诉讼;“证据”多了就证明了人家组合出一个东西不容易,这本身就体现了人家有“创造性”,这样,反而对自己不利。

  很多人一听到专利就认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权利,事实上专利权是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无形的权利。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取决于双方法律实力的对比,其中讨价还价的余地很大。不是所有的仿制都会侵犯专利权,王景林指出,有时,所谓的专利与被仿制的产品是张冠李戴,不起保护作用。

自我保护的策略

  事实上对于企业来说,在与竞争对手的“专利”战中除了“守招”还须有“攻招”,在竞争对手的棋盘上布阵过程中也需要寻求专利保护。在一点上,王景林强调,提高自主专利的质量:必须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开始。而中国的企业往往不注重这个方面。常常会出现“明明他人使用了我发明的技术,为什么法律不保护我?”这样的抱怨。

  事实上,他人侵权与否,惟一的法定证据就是专利权人的专利文本,往往专利权人的发明是有市场证据、有客户证据、有鉴定资料的证据,但如果专利文本本身证明不了这些“事实”,专利权人公开的东西支持不了其主张,就可能在本来按“事实”应该胜诉的案子里败诉。

  中国企业的专利技术经常被别人运用而自己却败诉的原因就是在于专利申请文件这一环节上。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在与未来可能的专利侵权者进行赌博,是在与未来可能的专利侵权者签订关于划分独占权利范围和自由使用技术范围的契约。如果专利文本本身没写好,到诉人家侵权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专利仅是个摆设,漏洞百出,结果是“人财两空”。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写专利申请文件需要找有经验的律师,而不是技术人员,因为需要特定的全方位保护策略,使专利文本将来既能当矛又能当盾。

  另外,作为企业都是利益至上,要注意成本意识。一旦自己的专利被侵权要分析形势再下手,王景林指出,解决专利纠纷方式不仅是诉讼,还有调解和仲裁,应该根据商战的需要进行选择。另外,起诉的目的应该明确,是为了获得经济赔偿、为了独占市场、为了以战求合作、还是为了广告效应,不同目的采取不同的战略。诉讼对象应该精心选择,如果有大企业、小企业、国内企业、国外企业都涉嫌侵权,应该考虑好拿谁下手,原则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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