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专利纠纷使中国企业警醒

  专利制度是保护与发展知识产权的特殊制度,体现了对知识的尊重。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如何科学认识专利并巧妙运用专利发展方面还有很多欠缺,还很不熟悉。正在进行的专利“官司”提醒我们,一定要从战略高度尊重、重视知识产权,努力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专利“官司”困扰中国企业

  2002年1月9日,中国广东出口欧盟的3864台DVD被扣留英国海关,自此,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面临侵犯外国专利权的挑战。

  继去年起诉浙江沿海地区企业生产的低压电器产品接地故障断路器侵犯其专利权后,最近美国企业又起诉包括我国南孚电池在内的数家外国公司侵犯其高能电池专利权。加拿大一公司也正式要求向我国出口北美的彩电征收每台约1.25美元的“童锁”功能技术专利费,使得正忙于应对美国反倾销调查事件的中国彩电企业显得更加疲惫不堪。然而,阵痛未消,又有消息传来,日本企业正在酝酿对中国生产的数码相机收取高额专利费。此事虽未最终定论,但业内人士称,国内企业的专利纠纷才刚刚开始。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不请自来的外国“债主”将会越来越多。而由此引发的专利官司,也将成为我国企业如何在新的贸易规则下稳步走向世界所面临的紧要问题。专利纠纷事出有因

  中国家电产品向来以“物美价廉”享誉国际市场,但在竞争对手面前,中国产品的优势与劣势同样明显:虽然成本低、价格便宜,质量也不错,但技术研发能力弱、核心技术大多靠进口。为了对付中国企业的“价格战”,国外厂商自然要打“技术牌”,而收取专利费正是其以技术占领市场的方略体现。

  同样,据业内人士分析,国外厂商在“专利费”问题上“后发制人”,也可能是一种进入中国市场的策略。当中国企业引进生产线和技术准备生产时,外国企业并没有提出专利方面的要求,等中国企业历经辛苦将市场培育起来后,再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迫使我们退出市场。始自去年的“DVD专利事件”就表明了这一点:组建于1999年的6家DVD跨国大企业最初并没有对中国企业提出警告,等3年后中国DVD市场渐趋成熟后,他们却突然翻起“旧账”,并从中国出口的DVD中收取高达30亿元的专利费。

  此外,国外厂商向中国企业收取“专利费”之所以集中在近两年出现,与中国刚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世贸组织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有形的贸易紧密联系起来,强化专利所有者的权利,中国既然已成为其中的一员,就必须按照国际认同的贸易原则办事,包括在使用外国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时,必须遵循国际惯例和规则申请专利转让,不能随随便便用完了事。在规则中学会有所作为

  虽然业内人士早就预料,专利纠纷将会是国内许多行业绕不开的难题,但在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的杨林村副主任还是感到国内企业对此认识不足,以致没有足够的准备和防范。“比如企业能预测到产品进入市场后3年,专利持有者会提起诉讼,那么企业就应该抓紧3年的时间,用市场收益的资金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等别人准备要诉讼时也完成了产品替换”,杨林村建议说。

  其实,即使按照现行的“游戏规则”办事,中国企业也同样能有所作为。日本在经济发展初期也曾遭遇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当时日本的做法是在得到核心技术后,对其进行二次开发,申请“第二次专利”。根据相关规定,“第二次专利”在投产时须经第一次专利权的许可,日本的做法是实行交叉许可的方式,即你同意我使用第一次技术,我同意你使用第二次技术。许多专家指出,日本的这种做法很值得国内企业参考。

  在专利大战中,政府也可以有所作为。在该方面,澳大利亚政府的一些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澳政府利用跨国公司对打入本国市场的强烈要求,提出信息技术和电子通信领域的“伙伴开发计划”,通过政府对市场准入的控制权,鼓励跨国公司向本国转移技术,取得了很大成功。实际上,中国市场的规模要比澳大利亚大得多,政府在用“市场换知识产权”方面也掌握更多的资源,专家们这样分析到。

  当然,问题的关键还是中国企业能够真正从战略高度尊重、重视知识产权,努力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专利大棒”为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但愿中国企业能够快些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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