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IE专利侵权遭罚5.2亿美元事件的背后:专利拥有尊严

  8月11日,美国芝加哥当地的联邦法院裁定,微软公司的“IE网络浏览器”侵犯了尤拉斯(Eolas)公司的一项技术专利,将遭到巨额罚款。

  联邦法院的裁决书说,在微软公司的“IE网络浏览器”中,一些小型的网络互动插件及其附带程序所增加的新功能,源自于一项由芝加哥的尤拉斯软件公司和加州大学联合拥有的专利技术。因此,微软公司1997年到2001年期间,每卖出一套“视窗”计算机操作系统,就应当向这两家单位支付1.47美元的专利费。如此算来,微软公司这次罚款的总金额将达到5.2亿美元,这是该软件霸主历史上所收到的数额****的一张罚单。

  引发争执的这项小型网络互动程序据说是当今互联网上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核心程序。尤拉斯公司在法庭上说,他们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开发出了能使网络用户通过网页进行互动的程序,并于1994年将其投放市场。该公司的专利技术所涉及的功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微软公司运用到了“IE网络浏览器”中,并与视窗操作系统进行捆绑式销售。

  对此,微软公司的辩白显得非常无力,对法院的裁决也只是表示十分遗憾。微软公司的律师辩解说,尤拉斯公司与加州大学的这项专利是无效的,而且微软公司的客户也并没有对此项专利造成侵权。微软公司目前正在计划提出上诉。

  与微软此前一直缠身的垄断案相比,这桩官司其实并不算大。但耐人寻味的是,尤拉斯只是一家1994年才成立的新公司,这样不起眼的小公司这次何以却告倒了微软这个大块头?毫无疑问,靠的是专利,靠的是娴熟地掌握了专利保护的“游戏规则”。在法庭上,尤拉斯公司有理有据地说,这一互动程序是该公司的杜尔与当时仍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读书的二位伙伴共同开发出来的。更为重要的是,尤拉斯公司的胜诉在于强调了其专利技术的功能保护内容。

  业内人士评论认为,这桩官司再次体现了“专利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专利现已成为今天技术产业的保护神。不论专利的大小如何,涉案公司的市场实力如何,专利权必须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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