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谈判达成协议 中国出口DVD每台付9美元

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与3C公司———日本索尼、先锋和荷兰飞利浦公司,就中国DVD播放机专利权争端的谈判已经达成协议,中国公司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将支付3C公司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而对于在国内销售的DVD播放机,则暂时不需要支付专利使用费。

  这是继6C公司与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在4月19日签订有关协议以后,再次签订的DVD播放机专利权使用协议。此前,中国电子音响协会经过两年的谈判,与6C公司达成协议,国内公司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将向6C公司支付4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而除此之外,汤姆逊、杜比、DTS、MPEG-LA等跨国公司还在继续与中国电子音响协会谈判DVD播放机的专利使用费。汤姆逊拥有的解码技术、杜比和DTS拥有的音频压缩技术、MPEG-LA公司拥有的图像压缩技术都广泛被中国企业采用。因此,中国DVD生产厂商出口DVD播放机所需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将不止向6C和3C公司支付的合计9美元。

  据日本媒体引用日本公司人士的话称,约有50家中国公司已经向5家日本公司和2家美国公司支付了总额为15亿日元的使用费。

  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表示,自2000年起,3C公司就开始向国内DVD企业提出收取专利费的要求,据国内媒体报道,当时3C要求的DVD加VCD专利收费近8美元。随后,飞利浦代替索尼和先锋与100家中国公司单独谈判。而在谈判中,中方采用集体谈判的方式将有利于中国DVD厂商争取更多的权利,因此,中国电子音响协会实际上代表了占全国DVD产量90%以上的骨干企业。

  由于中国DVD生产厂商众多,行业利润摊薄,在向6C公司支付4美元专利使用费的基础上,再加上5美元的成本,将进一步加大竞争程度。而在7月,中国出口DVD的价格已经悄悄上涨了每台10美元左右。业内人士表示,这与各企业与6C定下的缴纳专利费的最后期限为8月15日有关。

  为了规避这方面的风险,国内DVD生产企业已经积极进行跨行业发展,新科已全面进军空调、复读机、数码相机等行业,金正也进入电子词典、复读机、无绳电话行业,以多元化规避DVD行业的成本风险。

  在全球经济普遍低迷的情况下,DVD市场发展迅速,2001年总销售量达到2598万台,同比增长65.3%。中国DVD产品出口2001年增长了275%,达到1050万台,成为世界基于MPEG2标准DVD设备的****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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