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摩托靠专利反攻?告中国企业侵权胜诉

    雅马哈状告中国摩托企业侵权案胜诉

  日本摩托靠专利反攻?

  记者昨日从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北京事务处得到证实,备受关注的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起诉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侵犯商标及专利权,同 
时索赔高达3000万元人民币的官司,经天津市高级法院公开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天津港田等5家摩托企业侵犯雅马哈公司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事实成立。

  这也是近年来日本摩托企业状告中国同行侵犯知识产权数起案例中,惟一一起日方获胜的案例。

  赔偿金额****的案例

  据了解,原告雅马哈在中国注册商标为“YAMAHA”、“VISION”和FUTURE”,对上述商标享有专用权。中国天津港田公司等以雅马哈商标及其他雅马哈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标识,非法制造和销售踏板车、电单车和其他产品。

  根据法院判决,侵权的天津港田集团公司等5家公司不仅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以雅马哈为商标的摩托车,并且被责令在当地媒体上向雅马哈株式会社道歉。据了解,9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与雅马哈公司所请求的3000万元相差甚远。雅马哈方面北京负责人方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仍在考虑是否继续上诉,但此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已经是国内判决知识产权诉讼案中的****赔偿金额。

  由此,这起我国入世后诉讼标的额****的涉外知识产权案已引起广泛关注。《华尔街日报》甚至用“具有历史意义的法庭判决”,来说明“中国对打击侵犯版权行为正日益严肃。”

  此前,本田、雅马哈等日本摩托企业也曾向中国法院提过数起投诉中国摩托车产品侵权的诉讼,但无功而返。7月25日,日本本田株式会社甚至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撤消后者作出的本田摩托HONDA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宣告。本田方面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项宣告裁定了三家中国摩托企业没有侵犯本田摩托的外观设计专利。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上一个10年中,鉴于外国技术的流入以及国家有关版权法、知识产权法的不够健全或实施不严,中国的侵犯版权行为一度相当严重。

  有估计称,外国公司每年在中国因为假冒产品而导致的损失至少有15亿美元,而对一些中国的大公司来说,损失甚至更大。中国本土摩托车行业在起步阶段,大多数靠仿制日本摩托车起家。尽管现在已经发展壮大,在国际市场占一席之地,各主要摩托生产企业已经或正在加强产权保护,设计、开发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但仍有相当多的小规模企业靠仿制中外名牌摩托生存。

  国内同行反应谨慎

  日本摩托首次在专利侵权案中获胜,对国内摩托业来说,是应当引以为鉴的一件大事。但记者致电数家国内摩托知名企业,就此事件采访,不料竟大多遭到婉拒。

  一家近年来在国内名声颇响的摩托车集团企划部负责人甚至没听完记者的提问,便直截了当地“盘问”记者,“你是站在国外企业胜诉的角度做新闻采访呢,还是从保护民族工业民族品牌的角度写稿?!”令记者哭笑不得。

  记者颇费周折地拨通了重庆力帆摩托集团知识产权部胡荣辉部长的手机后,她称,不清楚雅马哈胜诉的具体判决情况,“不好随便讲”。但她同时表示,国内大多数摩托企业在知识产权这一块,已经做到尽量避免侵权;近年来有关国内摩托企业专利侵权的纠纷很多,但是否侵权不该是本田、雅马哈说了算,要按照中国的专利法来判决。

  作为国产摩托车的巨头,重庆力帆是目前国内摩托企业申请专利最多的。在今年4月重庆摩托车博览会上,力帆展台高举“把我们的专利筑起我们新的长城”大旗,给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国内外参观者留下深刻印象。

  胡荣辉表示,随着知识产权的深入人心,目前国内各摩托企业均已认识到知识产权和专利的重要性,并且越来越重视开发新产品。以后这类侵权的官司将越来越少。她认为,那些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事实上发展空间也是最好、最踏实的。

  此外,胡荣辉还透露,中国摩托行业协会将于8月底成立中国摩托业知识产权协会,以加强国内摩托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的力度。同时,准备与日本摩托知识产权协会合作,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合作,打击侵权现象。

  抗衡的无奈一招?

  近年来,中日摩托车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自2000年以来,本来在东南亚市场一统江山的日本摩托受到中国尤其是重庆摩托的猛烈进攻。凭着物美价廉的优势,中国摩托企业已占据了东南亚近80%的市场份额。

  而在中国,由于日本摩托车在价格上比国产摩托车高出2至3倍,因此现在国内市场上的日本原装车已几乎绝迹。有数据显示,目前日本摩托车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已退至不及10%。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状告中国侵犯自主知识产权是日本车系在价格上无法与中国相抗衡而出的无奈一招。而这一招被认为是日本摩企发起反攻的“新策略”,越来越成为日本企业的有力武器。

  对此,胡荣辉深有同感:“我觉得这是日本摩托企业与中国同行展开竞争的新策略,而且这的确有愈演愈烈之势。”

  据介绍,中日摩托车企业之间产生的工业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服务标记权、厂商名称权或原产地名称权,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其中日本企业指责中国厂家侵权最多的是仿制外观设计、商标近似和实用新型的使用上。而中方则认为,有关这些侵权,尤其是在摩托车外观设计专利的界定上存在困难。

  不过胡表示,即使打专利战,国内同行也无需惊慌。一方面中国大多数摩托车企业已经分外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另外,中国摩托车在市场价格上占有较大优势,日本摩企无法控制住。具体到产品,中国摩托在小排量方面已经与日本先进摩托质量不分上下。

  因此,日本摩托试图在专利上压制国内摩托企业的壮大可能性不大。胡荣辉告诉记者,“他们大多也只能与一些国内小品牌摩托企业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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