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修改有争议专利,防止研制克隆人

    欧洲专利局办公室7月24日称,他们已经对1999年批准的一项有争议的、关于分离胚胎干细胞并继而促使其发育成单独个体的技术专利进行了限制,这样人们便不能将这项专利用于克隆人。

  据悉,这项专利由爱丁堡大学的科学家于1999年提出申请,具体名为“动物转基因—干细胞的分离、选择与增殖 ”,并得到了欧洲专利局的批准。但在获得欧洲专利局批准后,这一专利却引起了很大争议。由于专利名称中“动物”两字在广义上也可能包括人类本身,因而可能为培育人类胚胎干细胞提供了许可。

  同时被授予这一专利的还有一家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公司——干细胞科学公司(StemCellSciencesL td)。原专利允许他们从基因上改变哺乳动物的细胞,这可用于制造胚胎。

  在专利获得通过的数个月后,欧洲专利局承认他们在这件事上犯下了错误。经过于7月22日开始的3天仔细复核,欧洲专利局于24日发布新闻公告,决定对这项专利内容进行严格限制,明确规定此专利“不涉及对人类与动物胚胎的培育,只限定在成人干细胞的范围内”。专利局申诉部门负责人赖因哈德 ·赫尔曼指出,原先批准的专利内容有部分与欧洲专利审核规定相抵触,如“人类胚胎不允许用于商业与工业目的使用”。

  专利局称,他们之所以直到现在才作出修改,是因为当时他们的官员在阅读关于这项专利长达235页的文件时,没有注意到文件中提及了人体细胞。

  欧洲专利局这一“知错就改”的决定受到了德国政府等许多组织及个人的欢迎。代表德国司法部参与复核的律师克里斯托夫·科伊森认为,“今天的决定将利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用于商业目的的大门插上了门闩”。而德国制药研究协会也对此项决定表示欢迎,认为“与公众秩序和良好风尚相抵触的发明,不应当允许获取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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