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神

    近年来,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日益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打假维权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继1996年深圳海关、厦门海关采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扣押第一批侵犯阿迪达斯公司权利的货物以来,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宁波等海关也相继扣押没收了大量的假冒侵权货物,成为阿迪达斯公司公司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增强了该公司在中国投资生产的信心。截至去年底,中国海关成功采取边境保护措施逾200次,扣押没收了的侵权阿迪达斯公司知识产权货物逾百万件。
  与“阿迪达斯”不一样,“银河”是国有企业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的一个知名品牌。它的主要产品“银河”牌棉涤纶布远销五大洲,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然而一些假冒侵权产品的出现,使公司的出口量急剧下降。1995年“银河”牌棉涤纶出口只剩下3000万美元,降到历史最低点。1996年公司成为上海第一家受海关备案商标的外贸企业后,情况出现明显好转。据介绍,近年来,海关先后查获39家企业假冒“银河”牌商标出口的侵权案件,案值2100万元。通过海关打击假冒“银河”牌棉涤纶商标非法出口的行动,公司的出口量明显回升,客户订单逐年增加,棉涤纶产品的卖价显著提高。
  今年4月初,海关总署发出紧急通知和公告,要求贯彻实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与以往不同,这次的权利人不是外资企业也不是国有企业,而是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和北京2008年奥组委等。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地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海关总署与中国奥委会和北京2008年奥组委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权利人相配合,并设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特别程序,使海关在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方面更加主动。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4月17日确认,厦门海关依法查扣的一批服装构成对“北京2008”标志的侵权,这是全国在进出口环节查获的首例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
  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国民待遇原则和独立保护原则规定,国外注册商标要取得我国法律保护必须先进行登记,并且只能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实施保护。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在备案的有效期内,权利人如果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我国关境的,可以向当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同时全国各地海关也根据在海关总署的备案资料,依职权主动帮助备案的权利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旦发现嫌疑线索,主动通知权利人。
  中国海关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不断摸索行之有效的打击侵权措施。比如加强与外贸企业的沟通与协作,加强对侵权企业、侵权商品的风险分析。去年天津海关结合天津口岸出口货物的特点,先后开展了打击侵犯“钻石”、“雄鸡”、“飞燕”等著名出口农具商标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查获侵犯这些商标的案件8起,案值47万元,有效遏制了天津口岸假农具出口的势头。同时,海关积极探索对侵权违法行为实施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将海关查处的典型案件和查处案件中反映出的造假、贩假窝点等情况,以及侵权企业名单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形成打假合力。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发生纠纷的情况会越来越多。企业首先不能去侵害别人的权利,但也应考虑自身的权利不要被别人侵害了,要用法律保护我们自己的权利,如果放弃了这种保护,就必然会处于劣势。所以希望相关企业都来重视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
  据悉,目前已有2600多项国内外知识产权在海关总署备案,截至去年底,海关系统已查处了1800多起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亿多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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