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缸不甘“井上”破
    2001年6月7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收到了一份有关瓦缸煨汤的侵权处理请求书。请求人希望能够依法处理该案,为专利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做主,维护合法权益。     专利独占使用权是花15万买来的     1999年3月25日,江西刘赣铭的实用新型专利“民间瓦缸煨汤加热装置”被授权,2000年9月,本案请求人哈尔滨民间牛车水煨汤馆老板秦德宝以15万元买下了该专利在哈市的独占实施许可权,并在即日开张营业。当家菜“瓦缸煨汤”一炮打响,在哈尔滨掀起了一股喝汤热的时候,民间牛车水煨汤馆门前,几个硕大的瓦缸一字排开,腾腾热气为哈市平添一道景观。生意之好尽在期望之中,短短几个月,秦德宝就在自己“独占”的地面上开办了两家连锁店。     可惜好景不长。2001年伊始,满怀喜悦跨入新世纪的秦德宝发现,一向红火的生意日渐冷清。有客告之,在南岗区的哈特百姓饭庄也推出了这种瓦煨汤,味道不错。秦老板心里顿时一紧,自己是花了15万买的专利,有了独占经营许可权,才开起南昌铭氏实业公司(刘赣铭为老板)在哈市的特许加盟经营连锁店,难道这专利侵权的事儿,真让自己碰上了?经过实地考察,秦德宝认定,哈特百姓饭庄推出的瓦缸煨汤与自家的毫无二致,而且未经南昌铭氏实业公司授权。     与哈特多次协商未果,秦德宝找到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句老话叫“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兑阵中亡”。秦德宝心有不甘:我这“瓦缸”是有专利保护的,难道也禁不住市场“井沿”的磕碰?     行政处理决定:“哈特”侵权成立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秦德宝的请求,并于2001年6月14日、6月20日、8月8日三次书面通知被请求方哈特百姓饭庄到该局提出答辩,接受调处,但“哈特”一直未予响应。2001年9月3日,已经过实地调查的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认定:“被请求方所使用的煨汤瓦缸,具有加热器炭火盆,放置在具有罐口的罐体内,罐口有活动罐盖,罐体内沿罐壁层架旋转小瓦罐。其结构再现了请求方专利权利要求书所描述的技术特征,侵犯了请求方的专利权。”进而作出专利纠纷处理决定:认定被请求方侵犯了请求方的“煨汤加热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责令被请求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拆除侵权的煨汤瓦缸装置,消除影响。     在收到处理决定15日内,双方当事人均未向人民法院就此决定提出起诉。根据专利法有关决定,此时被请求人如不停止侵权行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直至9月底,秦德宝发现“哈特”仍然继续使用该专利,对省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置之不理。另一家采用和自己专利一样的煨汤瓦缸的“灶王煨汤”店从8月以来也开得如火如荼,且规模更大。无奈,秦德宝受刘赣铭委托,将灶王煨汤店告上法庭。对哈特百姓饭庄侵权案也申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被起诉的灶王煨汤店负责人作此表示:煨汤在江西南昌遍地都是,早在几百年前就有。这种装置在哈尔滨市就能买到,满大街都是还谈得上什么专利。如果煨汤瓦缸有一点点微小的差别,算不算侵权?我认为我们的瓦缸和他们的不同。”     专利不是“门槛”,技术含量低也不能抬脚就迈     “由于请求专利保护迟迟未见结果,现在哈市已有多家餐饮公司在煲这样的汤。”秦德宝心急如焚,我花15万买来的专利就这样被别人仿造盈利,太不公平了!专利权还有什么用?”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张少军通过媒体向当地人介绍,江西人刘赣铭所有的“煨汤瓦缸”是一种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型技术方案。像“煨汤瓦缸”这样的实用新型产品大多属于技术含量的产品,较容易被仿冒,因此更需要专利法的保护。任何人不能因为仿造容易就无视专利的合法权益而随意侵权。张少军进一步说:“民间牛车水煨汤馆敢于打专利官司,说明时下人们的专利意识正在增强,并能依靠法律手段维权。随着中国的入世,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不容忽视。”     请爱护披着专利的羔羊     肯花15万买一项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秦德宝应该说是颇有知识产权意识的。他的市场眼光也够敏锐,不然,一个土味十足的“牛车水煨汤馆”怎么能很快开出两家连锁店,又招来那么多“跟进”者?“瓦缸”这项专利也因秦德宝的经营向人们证明:对市场而言,并非只有高技术水准的发明专利才可以握灵蛇之珠,低技术含量的实用新型也可能执荆山之玉!向侵权者索赔,确实师出有名。     秦德宝的不幸在于,他怀着对专利崇敬的“童心”,却不得已被市场的无序之手推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成人影院”。在这个影院他看到,虽然自己手握专利但并不意味着就能和人家“有话好好说”,他看到有人侵权之后居然敢对省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置若罔闻。当然,他一定还有没看到的,在一天天经营额损失的焦虑中他只能等待。     其实,秦德宝的境遇,许多人会感同身受,这些人即是低技术含量专利的权利人。由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的易仿造和见效快,它们就如同市场原野上的羔羊,屡屡被一些技术寻觅者视为美食。然而,实用新型也好,外观设计也罢,它们毕竟是法律纤维织就的专利外衣,难道这层外衣就难御风雨?     还好,我们欣慰地看到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执行专利法和地方专利保护条例的办案效率,赞赏“低技术含量的专利产品更需要法律的保护”的观点。我们和专利权人一道,共同盼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那份生效的法律文书早日得以执行。     我们希望事实会给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专利权人以信心:“入世”了,一个有序的市场将不再是“江湖”,不尊重知识产权的人,不能总指望“无招胜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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