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生首例禁止许诺销售专利侵权案

  8月21日,在第八届中国广州国际家具博览会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分别向广东中山和南海市的两家参展商发出了专利纠纷案处理决定书,要求上述两参展商立即停止展示与ZL0022799.8号专利相同的侵权产品。

  ZL0022799.8号专利是"一种带滑轮轨的窗帘圆管道"。专利权人雷铨业在本届国际家具博览会上展示自己的专利产品,发现有两家参展商也展出了同样的产品,即将此事告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该局于8月18日到博览会现场进行调查勘验,认为被控产品与该实用新型专利相同,落入该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请求人于8月20日正式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称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被请求人的许诺销售行为严重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专利产品产生了冲击,请求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责令被请求人停止在博览会上展示与上述专利相同的产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认为请求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真实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请求人拥有的ZL0022799.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期内,展示与该实用新型专利相同的产品,构成在许诺销售活动中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而做出了上述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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