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宝典

    1、什么是驰名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2、哪个机关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3、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

  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

  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其他损害而难以解决的。

  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

  各省级工商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然后将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5、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应根据《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的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6、经认定的驰名商标能够受到何种保护?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摘自《中国工商报》 20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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