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许厅、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欧洲专利局举行第18次会谈

    1983年以来,日本特许厅(J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欧洲专利局(EPO)每年均举行会谈,以加强交流,商讨共同关心的问题。2000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日本举行了第18次三方会谈。会谈主要内容1如下:
 1、设立完善专利合作条约的工作组

    鉴于专利合作条约是构成未来世界专利体系的基础,日、美、欧专利局支持PCT受理局和PCT国际机构的成员,应在完善专利合作条约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由于PCT申请量的增加,三方认为,有必要尽快采取临时措施,以减轻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的负担。为此,三方决定设立工作组,工作组将研究应急方案,并向PCT特别委员会提交。

  2、关于交换数据库

    三方曾就有关在先技术文献检索数据库的交换开展合作,并共同致力于开发审查用文献资源和检索新技术所需的数据库。会谈确认,三方将继续进行数据库的交换工作,并采取措施完成有关的数据库的建设。会谈中,三方还决定今后将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工作组,以构筑三方共同的信息基础。

  3、关于新技术

(1)关于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

    1999年以来,JPO和USPTO对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专利性比较研究进行了模拟实验,并于2000年6月公布研究结果。EPO对此亦提出其观点,阐明了其与日、美两局相比在商业方法专利性方面的相同及不同部分。

    比较结果表明,三局对商业方法专利性的判断结果存在很大的差异。三方商定将于2001年1月开始对该领域的20件专利进行共同检索。

(2)有关基因的发明

    三方同意有关基因发明的专利性的比较研究报告书。该比较研究是关于“基于相同性检索结果,判断基因功能的发明”,将由JPO以电子版本的形式向另两局提供,并在三局的网站上发表。

    三方一致认为,比较研究结果中有关基因发明在审查方面的差异,是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法律制度的不同而产生的。

    为广泛协调生物技术专利政策,三方同意将共同关注八国首脑会议公告,并加强检索方面的相互理解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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