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标代理机构面临脱钩改制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适应"入世"的激烈竞争,今年年中,国务院下发了中介机构与原主管主办单位脱钩改制的文件。根据规定,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今年年内完成脱钩改制、注册登记并通过验收的工作。

据悉,10月12日国知局向国务院清整办提交了一个报告,提出专利代理机构脱钩改制的基本思想和时间安排。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希望在中、西部地区保留少量的代理机构(如每省2-3个),不纳入此次脱钩改制工作。

二. 对涉及国防专利的代理事务所,保留其中少数几家。

三. 对绝大多数需要进行脱钩改制的代理机构,规定三阶段时间表:

第一阶段:10月31日之前,制订方案。挂办单位和代理机构在省市清整办的指导下,制订脱钩改制方案,并将方案上报省市清整办审批;

第二阶段:11月30日之前,组织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人员安置、资产审析和处理、名称变更、重新注册登记;

第三阶段:12月31日之前,审核验收。各代理机构向原挂办单位提交书面报告,经认可后,由各地国知局(专利局)和省市清整办审核验收。

200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时,国知局将对脱钩改制后的代理机构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合格者摘牌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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