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是否有版权
  日前,北京市首例因下载出版网络原创作品引发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打上法庭,全球中文原创作品网站"榕树下"将中国社会出版社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诉称:他们1997年12月创办网站"榕树下",在该网站发表了大量优秀的网络原创作品,其中包括陈万宁(笔名宁财神)、季伟亮(JASCHA)、顾叙(笔名Hecong)、施煜华(笔名航云)等的文章《我的轻舞飞扬》、《假装纯情》、《男孩喜欢和什么样的女孩聊天》、《聊天室套狼(郎)不完全手册》、《马屁圣经(工作篇)》、《CHAT里的睡美人》、《长发为君留》等。这些作者均与原告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将其网络原创作品在全国范围内的专有出版权授予了原告。被告中国社会出版社在2000年4月出版的《网络人生系列丛书》的《烛光夜话》、《寂寞如潮》、《爱若琴弦》、《幽默男女》、《网事悠悠》5本书中,未经原告许可收入了原告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前述作者的文章9篇。因此,"榕树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1元。 
与以往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不同的是,以往的案件都是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上载到互联网上引发侵权纠纷,本案则是将他人作品从互联网上下载。以传统的书籍出版形式使用作品,这场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的侵权纠纷将等待法律的裁决。(东方网 2000年8月1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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