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撤销"联通"商标注册


近日,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注册不当为由将石家庄市福兰德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兰德公司)在电传服务、电报服务、电子邮递、电话通讯等服务类注册的"联通"商标予以撤销。该商标是福兰德公司于1995年11月20日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起注册申请,并于1997年8月14日获准注册的。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认为该商标是自己的特有服务名称和知名商标,福兰德公司的注册行为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当注册行为,因此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提出撤销"联通"商标注册不当裁定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审理并于4月29日作出上述终局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终局裁定中认定,联通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各种媒体上作的大量广告宣传,均使用了"联通"字样,加之该公司在电信行业中的特有地位和影响力,使"联通"一词与联通公司的电信服务已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客观上已起到了商标的识别作用。福兰德公司注册的"联通"商标与联通公司在先大量宣传和广泛使用的"联通"一词完全相同,指定服务相同和类似,势必在市场上造成服务来源混淆。 

另外,根据国家邮电部1993年施行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未经邮电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审核批准不得经营电信业务,福兰德公司并未获得有关许可,营业执照也无此经营范围。 

因此,福兰德公司在应知申请人的"联通"商标的知名度的情况下,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在自己无权经营的电信等服务上,其行为已构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当注册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这次终局裁定充分体现出了其行政执法的力度,有力地保护了正常商业活动的有序进行。此案对于联通公司也无疑是敲了一次警钟:对商标要提前注册,要进行防御性保护,否则事到临头就很被动了。 

另据有关报章报道,福兰德公司注册的"PDA"、"小秘书"、"ORACLE"、"DIALOGIC"等一系列商标因涉及其他著名公司的知识产权而卷入商标纠纷。最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发布了撤销"PDA"注册商标的决定,并裁定"ORACLE"商标不予注册。(据中国商标世界 2000年5月24日 王睿文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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