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商标纠纷案在京开庭审理
4月11日上午,法国拉科斯特(LACOSTE)衬衫有限公司诉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北京华远新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 理。 
1998年底,法国拉科斯特衬衫有限公司,以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远新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制造、销售带有鳄鱼图形标识的服装、服饰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经过一年多的双方举证、交换证据,终于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由其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应诉。法庭调查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商标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情况、指控侵权事实及证据,以及原告要求索赔的依据等问题进行了陈述和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当庭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判决。(据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0年4月19日 杨杨、孙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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