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告颜色组合商标申请注册要点
今年二月二日,台湾智慧局公告"颜色组合商标及服务标章申请注册要点",共8条规定。 
公告称,所称颜色组合商标,是指单独由两种以上可区隔之颜色组合而成,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之全部或一部分者;而不包括以文字、图形或记号与颜色组合之联合式商标图样。 
颜色组合商标应具有识别性。在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时,申请人须提交颜色组合商标图样一式十五张,黑白图样三张,以书面形式对所使用颜色进行详细说明,并说明指定使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之态样等。颜色组合服务标章申请注册规定与之相同。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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