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全球软件盗版诉讼1500起

1999年全球软件盗版诉讼1500起
根据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最近公布的年终总结,在1999年,软件版权拥有人和政府有关机构对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企业提起了1500起以上的诉讼。 

企业最终用户盗版是危害****的一种盗版形式。据估计,软件业每年因盗版损失110亿美元,其中逾半数来自企业最终用户盗版。企业最终用户盗版是指公司或企业在其内部计算机系统上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超过许可数量的软件。 

1500多起侵权案件中,其中2/3,即约1000起发生在北亚地区。商业软件联盟总裁Robert Holleyman表示:"这一统计结果凸现出北亚地区的政府、执法人和软件公司对企业最终用户盗版这一影响软件产业发展的严峻问题的高度重视。另外,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发出了明确的信息,支持制订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加强执法力度,对知识产权保护给予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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