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代理市场完全放开

由国家工商局制订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已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近国家商标局就实施该"办法"的有关问题,向各商标代理机构发出通知。通知指出,自"办法"实施之日起,取消对各商标代理机构从事涉内、涉外代理业务的限制,原来仅可办理国内商标代理业务的机构,经过业务培训,亦可开展涉外业务。 

中国商标代理制度是自1990年起开始起步的,即由原先的商标申请核转制向代理制转变。当时国家工商局仅指定五家涉外商标代理机构,它们是CCPIT(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CPA(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NTD(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SPTA(上海专利事务所)和CTS(中国商标事务所),其他商标代理机构均只能办理国内商标业务。十年来,国家工商局逐步放开代理市场,陆续指定了一批涉外商标代理机构。截至1999年底,在全国136家商标代理机构中,涉外代理机构数量已达72家。此次国家工商局发出通知之后,我国的商标代理市场已完全放开。今后,凡符合《商标代理机构审批办法》的,都可申请成立商标代理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从事代理业务,进行平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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