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欲于2007年按物价调整专利收费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表示,由于相关服务成本的上升,USPTO将于2007年根据前12个月所有本土消费物价指数(CPI)变化,对某些受影响的专利收费项目额度进行调整。据官方预计,美国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之间的CPI为3.5%。

  目前USPTO专利收费的依据是2005年通过的《统一拨款法案》。该法案修订了某些特定的专利收费,并授权USPTO在2005-2006年间征收除申请费之外的检索费和审查费。目前国会正在就延长该法的有效期进行审议,如审议未获通过,USPTO则将针对原有的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根据不同情形,可能的调整方案分别为:

  1、一旦国会通过立法,同意延长《统一拨款法案》的有效期,USPTO将继续执行该法案及《美国专利法》第41条的诸项规定,并根据此前12个月物价指数的波动对专利收费进行调整。

  2、如国会不同意延长《统一拨款法案》的有效期,2007年,USPTO将根据《美国专利法》第41条(d)款的规定,由局长拟定业务手续费、服务费或有关专利的材料费用,以平衡USPTO承办相关业务所需之手续、服务及材料的平均成本。(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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