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将就软件专利和开源举行听证辩论
近年来,美国国内外要求对软件专利授予条件加以限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反对软件专利激增的人士认为,专利申请门槛的降低对开源软件构成威胁,并一直寻找时机将相关案件诉至美国最高法院。但美国最高法院极少审理专利案件,此类案件通常由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受理裁决。最高法院近期决定在2006年秋季对3件专利案件进行听审,尽管其中只有1个案件可能对开源软件专利造成影响,但反软件专利人士仍将此视为实现其长久宿愿的契机。
一、KSR案件
最高法院决定审理的3件专利案件之一就是Teleflex公司与美国****的汽车刹车踏板系统制造商KSR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该案自KSR不服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二审判决并诉至最高法院后,一直处于调卷令请求审查期。控辨双方将就Teleflex是否拥有电子刹车传感器的专利权在最高法院展开辩论。美国民间非盈利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注1]目前已向最高法院递交了“法院之友”意见书,明确表示支持KSR。此外,EFF还指称USPTO专利授权标准的逐步放宽正在对诸多领域(如电子刹车传感器)的创新造成负面影响,并对开源代码的发展前景深表忧虑。
EFF的律师科里纳?麦克谢里表示,专利旨在保护具有发明和突破性质的创新,而不是“对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技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近来的一些判决强烈要求USPTO调整其专利授权标准,导致麦克谢里所指的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一般功能软件专利激增。EFF希望最高法院责令USPTO根据1966年Graham v. John Deere一案确定的原则,制定更为严格的专利授权标准。
二、“红帽”案件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认同专利授权标准过于宽松的观点。美国最高法院即将受理的另一起专利纠纷的原告方“火星”(FireStar)软件公司即是如此。在“红帽”(Red Hat)公司于2006年6月收购Jboss公司后,位于马萨诸塞州的“火星”公司向得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Jboss的Hibernate3.0软件,即“开源对象/关系地图软件”(open source object/relational mapping software)侵犯了其“对象/关系地图软件专利”(USPAT 6,101,502)[注2]。“火星”公司称其申请的专利涵盖“对象/关系地图软件专利”的构思技巧和技术方案,而不仅是某一种特殊的运作方式。但是,即使是将一件不良专利诉至法院,也得支付昂贵的诉讼费用。在2002年,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判定“黑莓”手机制造商加拿大RIM公司侵犯美国弗吉尼亚州一家小公司NTP的5件专利。为避免本公司的无线收发电子邮件技术遭遇风险,RIM于2006年3月与NTP就此案达成庭外和解,同意向NTP支付6.12亿美元巨额赔款。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双方和解后不久,NTP的数件专利被USPTO判定无效。开源支持者布鲁斯?佩伦斯称,“火星”的行为是教导“企业该如何模糊界定其专利权利要求”的生动实例。
三、模型铁道接口源码案件
正如佩伦斯所说,更为严重的是,专利申请人有可能提出反对现行开源计划及开源代码用户的要求,让那些有望成为开源发明者的人望而却步。
第3起案件涉及软件专利对开源软件的侵权控告。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的物理教师罗伯特?雅各布森痴迷于“模型铁道”(Model Railroad)编程技术已久,并编写了Java“模型铁道接口”(Model Railroad Interface)源码供志同道合者交流使用。2006年3月,KAM Industries声称为“控制模型铁道指挥站”的数字技术专利持有人,要求雅各布森支付其包括自代码下载后全部费用在内的总计20.3万美元。此起案件是美国最高法院即将受理的惟一一起企业状告个人的专利案件,雅各布森将在法庭上就罚单一事对KAM展开猛烈还击,并要求判决KAM的专利无效。
一旦卷入此类专利侵权案,小型企业会因此面临破产甚至被淘汰出局,而一家如“红帽”这样的中型企业的股价则会大幅下跌。根据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发布的年度调查,一件专利案的法律诉讼费平均在300万至500万美元之间。令佩伦斯更为担心的是开源研发人员和依赖开源运转业务的小型公司的处境。他指出,在不侵犯某些人所谓的既有专利的前提下编写一项复杂的程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随着专利侵权纠纷的增加,更多开源公司、甚至开源计划本身都将遭到挫败。佩伦斯表示:“作为一个社会整体,允许此类事件发生真是一个可怕的错误。我们正在扼杀金鹅。”(http://www.informationweek.com  2006/9,任晓玲、谢静)
[注1] 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简称“EFF”,是一个由律师、志愿者、工程师及其他各界志愿人士组成的非盈利组织,其主要工作是维护用户在电子世界中的基本权利。此次EFF提交的“法院之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1)专利投机商越来越多:他们认识到“一件具有显而易见创新性的专利申请获授权的可能性非常高。(2)开源更具价值:技术共享“比无需公布源码的专利独享技术更具重要价值。” (3)增长存在的风险:受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不恰当的检验标准支持的具有显而易见性专利的持有人,将会限制开源的正常增长。
[注2] 对象/关系地图软件专利(object/relational mapping patent),一种连接关系数据库与面向对象软件应用程序的接口方式软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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