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八十二号)
按照《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清[2001]3号)和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利代理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答复函》(清办函[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批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的专利代理机构、提请注销的专利代理机构和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二○○二年四月三日
1、第二批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的专利代理机构 2、提请注销的专利代理机构和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