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1991年6月6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 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 术专家担任陪审员。